約久別的友人見面,地點和內容自然不能馬虎。
吃飯看電影其實較適合常見面的朋友。一來因為常見面,所以對彼此近日的習慣與口味亦知根知底,推薦餐廳不容易「踩雷」;二來院線電影都有時效性,見面時在上映的電影未必能遷就二人的喜好。
選擇的約會地點要氣氛得宜,適合朋友談天,又要有些內容,以便在陷入暫時的沈默(總會有的,不是嗎?)時,可以顧左右尋找新的話題,或者就是不說話也不會尷尬。畢竟,若果不是天涯若比鄰的知己,好久不見的朋友之間總要經歷一點點「破冰」,由彼此的共同記憶開始,逐漸進展到彼此的近況、你們現在待的地方的特色云云,在找回當年親近的同時更新心中對方的印象。
所以我偏好邀這些朋友逛本地的展覽、書店、唱片店(如果有),或者就在我喜歡的街上散步,然後把吃飯/吃小食/坐咖啡館聊天作為 take a break 的節點,也總是散居世界各地的朋友的偶爾回歸,給了我動力去逛各種展覽和地方。

去年夏天就約了自澳洲回歸的朋友 Yeeman 在廣東省博物館看了一個展覽,「百年時尚:香港長衫故事」。
所謂長衫,就是旗袍。不過只有在香港這兩者才能劃上等號。「旗袍」原是20世紀20年代以來女子流行服飾的總稱,而「長衫」,則是從至少清朝開始就被用來指代男裝中式長袍,直到20年代,「長衫」才逐漸變成香港大眾和裁縫對男女裝中式袍服的通稱。旗袍最早流行於20世紀20年代的上海,30年代末,上海和廣州相繼淪陷,兩地裁縫因逃避戰禍赴港,至40年代後半期,內地政局動蕩,更多上海裁縫跟隨江浙地區主顧移居香港執業和授徒,「長衫」便開始在這塊中國文化的「飛地」落地生根,逐漸興盛。

對於從來也是時尚與服飾白癡的我來說,對長衫的唯二印象,一是小時候跟大人去酒樓飲宴看到女侍應們穿的衣服(而今天據說為了讓人擺脫「色情」的聯想,很多酒樓的女侍應反而穿得像香港民國劇裡面的「妹仔」或者「阿四」,亦即富貴人家的家庭女傭了);二是我最愛的電影,「花樣年華」裡面蘇麗珍的23套長衫。

所以說實話,我不太看得出這些長衫有甚麼特色,具體好看在哪裡(「好看」倒是知道的),最吸引我的反而是有一個 section,講上世紀70年代以前的香港女性流行學「女紅」,自己做或者改衣服。

香港時裝設計師鄧達智曾經在一個電台節目裡面說,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是一個還有明星和「場合」的年代。當年的明星不像今天那樣有成衣(ready-to-wear)可買,如果他們的媽媽不擅長做衣服,便要到外面去找裁縫度身定做,而這些裁縫可不是時裝設計師,所以你必須要親自參與。你長得高還是矮?身材比例如何?你最美的地方是哪裡?你最想給別人看到的感覺是怎樣的?⋯⋯鄧達智繼續說道,所以那時候的明星,每一個都不一樣,每一個都獨特,你絕對不會搞混夏夢和石慧。

粉絲們亦不例外。當年還不流行明星火了之後自己開個潮牌(畢竟基礎設施還沒有出現),所以如果你喜歡一個明星,並且盼望可以變成他/她,你就得自己動手了。得益於當時學校會有的「家政課」,和滿地都是的裁縫班,這並不是一件難事,難的是,你不僅要對你鍾愛的明星研究的透徹,還要問自己,我也想要這樣的感覺,但我其實可能腿比較短,可能手臂上的拜拜肉比較多,那麼我可能就要把領子做短一些,腰線做上一些,袖子也得稍微做長一點點了。

那是一個我們真的相信例外是常態,「每個人都是特別的」不是一句行銷 slogan 的年代。那時的衣服雖無甚可選,無非就是正裝、禮裝、便服、睡衣,但各人都可任意而行,讓衫去襯人,沈殿霞也可以穿旗袍而不現醜態。
有趣的是,我們常說現在的人越來越「自我中心」,但在穿衣上,卻是從讓衫襯人,變成了讓人去襯衫。今天不再流行自己定做甚麼衣服了(有也是「高定」,不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輕易用到),而是我們要去跟隨品牌,這些品牌會「躲」在流量小生/小姐姐的背後,告訴你什麼樣的人才是美的,你想成為美的人嗎?就來買我家均碼的單品回來「搭配」吧。這些單品只有 S M L,大不了給你加多幾個 X,改個褲腳改個袖,或者縫個印花。為了這搭配能好看,我們有時需要把自己的身體也變成「均碼」。
是的,我們現在是有標準化的 model 的,而我們的目標是讓自己盡量向商家推出的那麼幾個「理型」靠近。你喜歡吳世勳的穿衣風格嗎,麻煩去健身吧。好處當然是,大家的基礎審美有所提高,要穿得好看的難度降低了,每個(身材標準)的人都可以輕易地置辦一身還不錯的衣服。
問題是,到底是衣服在彰顯著我的個性,還是我就是一個人肉衣架,要努力去呈現這身衣服設計得有多好呢?
*文中除展覽圖片係本人拍自展覽現場,其餘均來自網路。